政务公开
日期:2013-10-31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科室、市律协、市公证处、市医调委: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