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xml:namespace>
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我局内设计划财务装备科、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公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制科、社区矫正科及法律援助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xml:namespace>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工作初审及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党委政府管理县(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本部门编制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4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
2、本部门实有人数135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58人;机关工勤实有人数6人、实有全额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6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支出功能科目)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科目)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全年预算总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1515.38万元,与去年同期1441.71万元相比增加73.67万元,增长了5.1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度支出预算共安排1515.38万元,基本支出92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27%,与去年同期928.09万元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了0.04%;项目支出586.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3%,与去年同期513.62万元相比增加了73.28万元,上升了14.27%
1、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行政运行81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9%,与去年同期809.5万元相比增加7.29万元,增长了0.9%;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与去年同期37.4同比降低3.16万元,下降了8.45%;住房公积金44.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3%,与去年同期48.39万元相比降低3.93万元,下降了8.12%;公务员医疗补助3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8%,与去年同期32.8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了0.5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3%,与去年同期513.62万元相比增加了73.28万元,上升了14.27%。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 396.8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6.19 %,同比减少 36.98万元,下降 8.5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 536.7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5.42 %,同比增加 39.97万元,增长 8.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 431.5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8.48 %,同比增加 33.48万元,增长 8.41%;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科目 150.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91 %,同比增加 37.2万元,增长 32.92 %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19%,与去年同期433.87万元相比降低36.98万元,下降了8.5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0%,与去年同期96.12相比增加3.89万元,增长了4.05%;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3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48%,与去年同期398.1万元相比增加33.48万元,增长了8.41%。
(2)、项目支出预算586.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3%,与去年同期513.62万元相比增加73.28万元,上升了14.27%。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51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48万元,项目支出586.9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
1、行政运行8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87.97%,同比增加7.29万元,增长0.9%。
2、行政单位医疗34.24万元,占基本支出3.69%,同比减少3.16万元,下降8.45%。
3、公务员医疗补助32.99万元,占基本支出3.55%,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0.58%。
4、住房公积金44.46万元,占基本支出4.79%,同比减少3.93万元,下降8.12%。
(二)项目支出预算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377.9万元,占项目支出64.39%,同比增加47.28万元,增长14.3%。
2、基层司法业务65万元,占项目支出11.08%,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32.65%。
3、普法宣传115万元,占项目支出19.59%,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9.52%。
4、律师公证管理4万元,占项目支出0.68%,同比没有增减变化。
5、法律援助25万元,占项目支出4.26%,同比没有增减变化。
三、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 8.11%。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人员公务往来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预算32.65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费预算主要是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法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4年,桂林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2.65万元,平均每辆2.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