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文件

市司〔201614


桂林市司法局2016年基层治理法治化

专题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6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专题培训。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培训内容:政策法规、基层民主建设、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技能、法律援助知识

培训方式:课堂和现场教学、体验观摩为主,采取报告会、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现身说法、送学上门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农村党员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培训对象:1000农村人民调解员、治保主任、服务基层人员

培训时间:2016611月。

二、实施步骤

专题培训分市、县(区)两级进行。市司法局拟于6月中旬举办一期培训示范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与技巧、常用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基层工作有关业务辅导等。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是各县(区)司法局基层股长、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各县(区)司法局要在11月上旬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主要是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村(居)委会党员干部,培训人数为每个县(含临桂区)不少于80人,每个城区不少于30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方案要具体明确培训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班次、师资、授课内容及培训方式等。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培训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签到表等,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二)加强指导,严格督查。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村党员干部大培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把农村党员干部大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范围,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市司法局也将对各县(区)司法局专题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抓好宣传注重实效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橱窗、报刊、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介,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党员干部大培训中涌现的学用典型,形成爱学习、重应用的良好导向。

                               桂林市司法局

                              2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