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切实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有关公证机构改制的工作要求,截止2017年11月3日,全市8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核定事业编制共26名,提前1个月完成了公证机构改制任务。
2017年初,桂林市司法局就将公证机构改制列为全市司法行政改革的重点推进与考核项目,对具有改制任务的公证机构逐家调研,摸清了底数。改制实施过程中,市司法局强化责任担当,变压力为动力,采取超常措施,以坚强的改革意志、顽强的督办精神和有力的组织协调,全力以赴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工作。
目前,全市8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已全部取得了改制的批文,改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改制设立了3至5年的过渡期,原则上未减少司法行政机关原有的机构与人员行政编制,对行政身份公证员,实行逐步退出,允许在局机关和公证处选择岗位,不搞“一刀切”。对完成改制公证机构,指导建立主任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以及绩效考核机制,使事业和聘用身份公证员能够“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促进全市公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公证科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