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翟某涛等6名河南籍农民工怀揣着一个月的辛苦钱和返乡的车票,从五通司法所出发,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乡路。这一场景,与昨日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场景形成了鲜明对比。事情还是要从5月17日上午说起。
5月17日上午,一批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刚走出五通司法所办公室,紧接着7名愁眉苦脸的河南大汉又来挤了个满满当当。从他们焦急焦虑的叙述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这起讨薪案的来龙去脉:4月中旬,这批河南籍农民工经人介绍,在李某丰的安排下从事贵广高铁五通段护栏刷漆作业,约定每刷1米漆给付工钱28元,如因工程安排原因致工人赋闲等待,给予一定补助。5月16日,工程结束,经计算,完成了2000米护栏刷漆作业,另有16天属赋闲等待应予补助。当日,双方结算工钱,李某丰忽然提出因资金紧张,只能付给工人共计3万元,剩下的打欠条分期支付。工人们担心各自返乡后再难讨薪,不同意,双方僵持之下,李某丰分文未付径直离去。此后,双方虽然还能进行电话沟通,却越说越僵。眼看租房也就要被收回,工人们更是焦急万分。针对工人们的情况,工作人员为他们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并特事特办,当即着手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他们的陈述,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工头承揽工程、雇请工人作业后企图拖赖工人工钱的案子。鉴于工人们没有合同、缺乏可证明劳动过程的书面证据,为防止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及劳动内容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工人们尽可能心平气和地与李某丰继续保持沟通,并适时收集证据。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设法与工程发包方即贵广高铁建设维护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一方面了解李某丰及承包工程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争取工程发包方的配合,设法稳住揽工老板,最后,再致电李某丰,动员其配合调解,解决纠纷。5月18日上午10点,李某丰主动约集讨薪的6名工人来到五通法律服务所,在肖建波所长的主持下,进入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承认每刷1米漆约定工钱为28元,共完成刷漆2000米。但对于赋闲等待期间的补助标准,工人提出应按每天150元计16天,李某丰则认为应扣除因雨停工的3天,按每天50元计13天,双方各持己见。在此情况下,肖所长首先强调了劳动者依法获取应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必须受到保护,农民工更是国家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李某丰依法应承担及时足额给付工钱的责任;其次,就双方关于赋闲补助的争执焦点,指出双方未做明确约定存在的过失,再结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调解经验、以往调解案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双方各让一步,变通处理。在肖建波所长的法治教育和耐心开导下,双方调整了思路,进行了理性讨论,最终达成了协议:1.由李某丰解决6名工人每人300元返乡车票钱;2.不计工程量、按在工地工作及待命天数以每天2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3.以上钱款现场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