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


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室


市法治办〔20187



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全市普法宣传工作

主要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司法局、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央和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市政〔20182号)文件要求,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市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桂林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单位完成年度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考评年,为认真做好我市“七五”普法中期考评工作,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年度普法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平安桂林、法治桂林、美丽桂林建设,为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促进各项事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平稳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促进广大市民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下安居乐业;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调动社会组织及群众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结合部门行业特点,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推动桂林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2.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市、县(区)及各部门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国家宪法日宣传,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的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治理、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扶贫、金融、交通、消防、婚姻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权益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4.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法律培训活动,促进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市、县(区)结合工作实际,要对直属单位开展1次以上普法骨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抓好辖区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责,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各县(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尚未制定实施意见的各县(区)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

2.及时召开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会,认真制定下发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3.认真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4.普法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要为今年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法治创建力度,全面推动法治桂林建设

1.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围绕政务环境改善、服务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开展系列活动,注重普法依法治理成效,促进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示范点打造法治橱窗、法治宣传角(室)、改善农村法治环境,运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技术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4月底之前)

按照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进行专项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任务落实阶段(20185—12月中旬)

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本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搞好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督查考核阶段(201812月底之前)

对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考评,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予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年终考评情况及时给予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定期报告落实情况,请各县(区)、各单位于2018630日、930日前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1230日前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电子文档)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集情况统一报市人民政府和建立工作台账。邮箱:pufaban.2830148@163.com,联系人:徐丹,电话:2830148

(二)注重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今年普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以更高的标准迎接市政府的专项督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全市普法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指导,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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