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依法治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市法治办〔2018〕6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央和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重大举措项目化、考核评估体系化、工作建设专业化,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为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创新观点和丰富内涵,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市人民的行动自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广泛开展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广西成立6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4.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指导各县(区)、各部门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国家宪法日宣传,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的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5.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治理、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扶贫、金融、交通、消防、婚姻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权益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6.着力抓好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和协调,推动各级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以“一制四化”为总抓手,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7.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尚未制定实施意见的各县(区)、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全国普法办和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全国、自治区和我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8.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加快建设以信息化子系统为主体,以网站和新媒体为组件的市、县(区)法治宣传矩阵;推动“智慧普法”,利用大数据分析不同群体、不同地域的普法需求,为精准普法提供数据支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律服务“三挺进”等活动,开展法律扶贫。
9.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举措项目化。规范用好2018年法治宣传业务经费,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化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建设示范点,建立一批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联系点;推进媒体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法治桂林”品牌。
10.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化。研究制定我市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桂林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督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第三方评估。认真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报表扬一批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加大法治创建力度,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11.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形成县、乡、村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12.推进我市“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示范点打造法治橱窗、法治宣传角(室)、改善农村法治环境,运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技术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推进基层法治宣传不断深入。
13.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稳定和服务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配合开展打击防范盗窃、诈骗、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以及信访投诉、征地拆迁等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建立典型案例库,推动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优化整合力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组织保障水平
14.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理顺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5.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充实各县(区)普法讲师团,加强对各县(区)“七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的服务和指导,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的作用;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普法骨干履职本领和专业水平。
16.加强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普法机构确立工作制度,落实主体责任,配强配齐人员、强化经费保障、改善技术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清单
1.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召开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3.推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尚未制定实施意见的各县(区)、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
4.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
5.举办1期“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6.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
7.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