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2015〕35号
桂林市司法局文件
关于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纪律作风
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律师协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整顿活动的扎实开展、强力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 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忠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秦 昕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桂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寿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建平 党组成员
吕开运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何连玉 政治部副主任
莫显礼 监察室主任
苏国富 办公室主任
袁国平 法制宣传科科长
沈先锋 政治部人事警务科科长(负责律师管理科工作)
王勇辉 公证管理科科长
谢 涛 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黄江河 基层工作科科长
黎惠敏 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
伍胜武 法制科科长
谢雪艳 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
石祥云 临桂区司法局局长
蒋启华 灵川县司法局局长
陆光雄 兴安县司法局局长
周仲清 资源县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赵长风 全州县司法局局长
伍灵保 灌阳县司法局局长
范道宁 龙胜县司法局局长
陈克宝 永福县司法局局长
李智高 阳朔县司法局局长
陶戊绍 荔浦县司法局局长
刘建安 平乐县司法局局长
赵新华 恭城县司法局局长
刘 飞 秀峰区司法局局长
颜 青 象山区司法局局长
罗培成 叠彩区司法局局长
陈 涛 七星区司法局局长
张四顺 雁山区司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检查督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开运同志兼任,何连玉、莫显礼两位同志任副主任,韦益、廖付生、全德兴、阳土连、叶征、文中华、唐艳荣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内设综合宣传组、组织督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宣传组
组 长:何连玉
成 员:韦 益 阳土连 唐艳荣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的整体设计,方案的起草完善,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
2.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研讨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活动的动态和进度,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3.负责与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协调、服务等事项;
4.负责对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报告,作出解释或解答,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起草有关领导讲话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文稿;
6.负责撰写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报;
7.负责对外宣传,及时将活动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进行推广宣传;
8.负责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督导组
组 长:莫显礼
成 员:廖付生 全德兴 叶 征 文中华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深入一线调研活动;
2.负责组织开展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公开评议等征求意见活动,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
3.负责组织领导班子及个人自查、问题分析、对照检查、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4.负责开展整改情况交流等事项;
5.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分析研究督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处理、接待来信来访并做好反馈工作;
7.负责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建章立制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
8.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桂林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14日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印发 |